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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附复试名单)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附复试名单)

2008年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200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统一要求,经研究决定:2008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412-13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
复试分数线:
各学科按照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执行。
二、
资格审查
411
上午830---1130
文法学院九楼会议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及复印件一套
1、所有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本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外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本、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4、所有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本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网络学院学籍科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08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5、所有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外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08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6、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原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复试收费:根据学校要求,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复试费人民币100元。
三、
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411全天。若有变动,研招办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体检地点:马区东院医院。
四、
同等学力加试
凡是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每人需加试两门本专业骨干课程。
各招生学科专业加试科目名称如下:

1、传播学:营销传播方向
《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经营管理》;

出版发行方向
《汉语写作》、《编辑出版基础》;

2、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概论》;
3、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学》;
4、民商法学:《法理学》、《宪法学》;
5、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
6、中国近现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

五、
复试形式与内容

外语:口试

复试:随机抽题、答题,面试。

复试内容: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理论功底及语言表达能力。

参考内容:

传播学
《传播学教程》

  
营销传播方向:《广告策划与管理》
出版发行方向
:《出版学基础》

经济法:科技法方向:《知识产权法》;其他方向:《经济法学》。

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方向:《知识产权法》;其他方向:《民商法学》。

伦理学:《哲学》、《伦理学基本原理》。

中国近现代史:《中国近代史(1840-1949)》,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12月版

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

复试地点:文法学院九楼、十楼各系办公室。

六、
复试时间

2008411上午:报到、资格审查、体检;(830—1130);

2008411下午:同等学力加试下午1430---1730);

2008412、13日全天:面试和英语口试;

七、
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外语成绩*20%+面试成绩*80%
1、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4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 /3] ×20%+复试成绩×35%(不包括中国近现代史专业);
2、中国近现代史专业: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5]×65%+复试成绩×35%。
八、
说明
1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2.复试名单见附件;

3、我院所有学科专业均不接收调剂生。

特此通知

                 文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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