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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2008年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高校名称东北大学
调剂专业多个专业
是否有公费名额未知
截止时间
  调剂条件:
  1、符合教育部相关调剂政策。
  2、考生成绩符合我校2008年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3、具体的调剂时间和方式近日公布,请关注。
门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  院校外调剂条件
工学080502材料学材冶学院接收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所属各专业的合格考生,本科为"211工程"院校的优先
工学080503材料加工工程材冶学院接收本科或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所属专业的合格考生
工学080601冶金物理化学材冶学院接收报考化学、化工、热能、环境、材料、冶金和矿物工程类专业的合格考生
工学080603有色金属冶金材冶学院接收本科为冶金工程、化工化学类、材料类、生物化工和矿物工程专业的合格考生
工学080701工程热物理材冶学院接收报考"985"院校或中科院系统的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所属各专业的合格考生
工学080702热能工程材冶学院接收报考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所属学科、环境工程的合格考生,本科为"211工程"院校的优先
工学080705制冷及低温工程材冶学院接收报考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所属各专业的合格考生,本科为"211工程"院校的优先
工学081701化学工程材冶学院接收本科为冶金工程、化工化学类、材料类、生物化工和矿物工程专业的合格考生
工学081702化学工艺材冶学院接收报考化学、化工、热能、环境、材料、冶金和矿物工程类专业的合格考生
工学083001环境科学材冶学院接收本科所学专业或报考专业为化学、化工、冶金、环境、无机材料和硅酸盐类专业的合格考生
经济学020205产业经济学管理学院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以上或省属以上财经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的合格考生
经济学020206国际贸易学管理学院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以上或省属以上财经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的合格考生
经济学020209数量经济学管理学院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以上或省属以上财经类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合格考生
管理学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管理学院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以上学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合格考生
理学070201理论物理理学院接收本科专业为物理专业的合格考生
理学070203原子与分子物理理学院接收本科专业为物理专业的合格考生
理学070205凝聚态物理理学院接收本科专业为物理专业的合格考生
理学070207光学理学院接收本科专业为物理专业的合格考生
工学080102固体力学理学院接收报考力学专业、机械专业、建筑专业、航空航天专业的合格考生
工学080103流体力学理学院接收报考力学专业、机械专业、建筑专业、航空航天专业的合格考生
工学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理学院接收符合调剂政策的合格考生
体育学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部体育专业院校(系、部)毕业的本科生
哲学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院校且本科毕业专业为本专业或相关的文科专业的合格考生
哲学010105伦理学文法学院接收报考哲学一级学科的合格考生
哲学010108科学技术哲学文法学院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院校且报考哲学一级学科的合格考生
经济学020101政治经济学文法学院接收本科院校为"211工程"院校,且报考经济学门类的合格考生
法学030202中外政治制度文法学院接收报考政治学一级学科的合格考生
法学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文法学院本科院校为"211工程"院校且本科毕业专业为本专业或相关的文科专业的合格考生
法学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文法学院接收报考法学门类的合格考生
艺术学050402音乐学艺术学院接收本科毕业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且报考专业为音乐学专业的合格考生
工学081801矿产普查与勘探资土学院接收报考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的合格考生
工学081802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资土学院接收报考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的合格考生
工学081901采矿工程资土学院接收报考本专业的合格考生
  2008年东北大学接收部分考生调剂的程序
  目前,我校尚有部分调剂名额(具体专业详见《东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请考生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准备。
  1、请调剂考生对照《东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中相关专业调剂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如实填写《东北大学2008年硕士调剂考生信息表》,并将此表发送邮件至相应学院的邮箱(无须邮寄纸制材料);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4月初),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未在此调剂系统报名的考生不能认定可以调剂;
  3.各学院通过调剂信息网审核调剂考生信息,及时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并将复试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考生进行复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5.安排调剂考生复试,公布复试结果并给拟录取考生发放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
  6. 被拟录取的考生向原报考单位递交调剂申请书和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并在4月20日前将试卷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的我校不予录取;
  7.数量有限,额满为止。
  附件:各学院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联系人电子邮箱
文法学院综合科技大楼1102室陈老师024-83688313wfxyjxb@wfxy.neu.edu.cn
材冶学院冶金馆332室王老师024-83687324wangdh@smm.neu.edu.cn
管理学院管理楼106室孙老师024-83684506sjw_neu@163.com
理 学 院建筑馆202室李老师024-83687647liyan@mail.neu.edu.cn
资土学院采矿馆220室吴老师024-83687703ztjxb@mail.neu.edu.cn
体 育 部体育馆贺老师024-83688000Cat547-566@tom.com
艺术学院综合科技大学楼909室曹老师024-83687134neuart@163.com
  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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