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试卷复习考试的一些经验及建议
介绍完论文后,再谈谈阅读论文的方法。每篇论文,在作者看来,是其根据某种研究方法所进行的分析和评述。一般包括比较法分析、历史分析、时政分析、法学逻辑分析等。那么在内容上,论文自然包括很多比较法内容、历史发展内容、其他学说等。那么,在你阅读论文时,每种内容能分别对待,分配时间和精力。 m; B+ A# H/ s#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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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较法内容。就是世界各国的法律内容。这些考试都是不会考到的。所以考生对这些内容可以只做了解,大概看看,不需要记忆。只是对法国、德国和荷兰三国民法典的内容有个大概的了解就可以了。对论文中关于这三国的介绍可以稍微留意一下就可以了。即使不愿意多看,也不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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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g. n* K4 ~/ L% ^2 B0 q2、历史内容。就是各种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和历史上的各种学说发展。如果你愿意,可以看看。这些东西不会考察。但看了,也可以帮助你对相应的法律制度有一个感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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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8 u+ H9 Z9 e6 }& E3 s# m# i6 f3、其他学说内容。作者引用、分析或者批评的其他学说理论。这些不会考察。但这些内容很干扰阅读。有时作者写了一大段,最后来一句“我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结果考生的思路也打断了。所以希望考生能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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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再看看名辨、简答和论述这三种题型到底是在考察你的什么,能反映出什么。+ b- D$ V: P- z9 k$ z6 i
1、名词辨析是考察考生的基本法学素养。每个学法的人都知道,在法的四大要素中,概念是技术性的内容。是进行法学逻辑和分析的基础。如果一个考生连基本概念都不知道,还学个什么法学。所以你在看指定教材时,对各种概念一定要能知道是什么。另外,还要比较两个概念,要说出区别与联系。该怎么找区别和联系?建议考生对书中的相似概念,尤其是提到区别和联系的内容,一定要多注意。另外,如果实在是没看过的,那就在这个概念的要件、性质等内容去找联系。所以,通过看指定教材,考生要能掌握概念、要件、性质、意义和区别这样的内容。不要求全部记忆,但至少你要知道是什么吧。比如问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联系,要能说出个1、2、3来。当然,每年也会考一些超越指定教材的名词,如去年的信托。所以,我们在重点论文中,也为考生指出了需要注意的一些平时接触很少的概念。3 _8 |$ f+ I( T9 g% ]
9 L1 u. J: y, b Y6 I2、简答是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考察介乎于整体性问题和基本概念之间的问题。所谓整体性问题是指着眼于民法典“编“这一层的问题。比如说债法存废问题、民法总则问题、知识产权法定位问题等。而简答则是考察具体的制度。如民事主体制度、民事行为制度、特殊侵权制度等。考察这个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包括什么、内部关系、外部关系等内容。所以,在复习中,对这样的一些制度,要认真理解消化。这也是一个基本的法学素质。我们的重点论文集中,在涉及有这样些制度时,也为考生指出了大致位子,引导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