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ica 2008-4-12 09:14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附复试名单)
[align=center][size=5]2008年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复试安排[/size] [/align]根据《2008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艺术与设计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陈汗青
副组长:彭自力、方 兴
组 员:武星宽、朱明健、郑建启、潘长学、何方、胡广华
秘 书:杨 捷、魏 杰
二、 复试资格
参加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外语、政治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68分,总分不低于320分,第一志愿报考武汉理工大学者,可参加我院复试。免试推荐研究生不参加复试.
三、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
1、所有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本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外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本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网络学院学籍科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08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5、所有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外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08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6、所有自学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的外校考生须携带准考生、身份证、自学考试毕业证。
四、复试日程
4月11日(周五)8:30~12:00,14:30~17:00,资格审查、思想政治测试、体检。
资格审查地点:艺术与设计学院研工办,鉴四教学楼17楼;
思想政治测试地点:艺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鉴四教学楼17楼;
体检地点: 马房山校区西院医院。
4月12日(周六)9:00—12:00,专业笔试。
地点:鉴四教学楼,具体教室看楼前公告牌。
4月12日(周六)14:30开始,面试。
地点:鉴四教学楼,具体教室看楼前公告牌。
4月12日(周六)14:00~17:00,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地点:鉴四教学楼,具体教室看楼前公告牌。
五、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设计艺术学为命题设计,美术学为命题创作,艺术学为命题论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
2、外语口语及听力:在面试中进行;
3、面 试:专业基础理论、思想素质答辩、外语口语及听力,满分100分,每人15分钟;
4、同等学力的考生和跨专业考生,除报考“设计艺术史论”、“艺术学”以外(具体名单于4月12日上午公布在鉴四教学楼前公告牌),需加试“素描写生(带手半身人像)”,“色彩静物默写”。
跨专业考生指非艺术类考生(建筑学除外),
所有考生自带作图工具(颜料、图版、笔等)和A3绘图纸(或宣纸、油画布)
六、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 = 专业笔试×60%+面试(含外语测试)×40%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跨专业考生与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1、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录取总成绩 =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 ×4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 ×20% + 复试成绩×35%
2、参加一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录取总成绩 = (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4] ×40% + 复试成绩×40%
录取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如有任何问题,请反馈到:艺术与设计学院研工办,鉴四教学楼17楼,电话:87885181
武汉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08年4月7日